“備災救災中心”倉庫仍由其他公司在對外招租(央廣網記者 劉飛 攝)
  央廣網武漢9月18日消息(記者劉飛 實習記者曹夢媛)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011年,湖北武漢紅十字會也曾被曝,以每年10萬元的價格將其“備災救災倉庫”出租給一家公司。當時,當地國土部門表示,違規行為屬實,已立案調查。
  可是3年過去了,這處“備災救災倉庫”還是在由其他公司對外招租。為何,違規行為沒有改正?調查、處理落實了嗎?
  武漢紅十字會備災救災中心註冊地址在武漢東西湖區吳家山街二雅路上(原名“蔬二支溝”,2004年更名)。同一條路,相隔幾百米,就是武漢東西湖區國土資源與規劃局。
  現在,備災救災中心註冊地點處有汽車4S店、藥店、羽毛球館等店面,還有人租用其中的一些倉庫來堆放貨物。但這裡並沒有“備災救災倉庫”的影子。
  記者在署名“友芝友”的汽車4S店,找到了負責招租的人,他表示有空房可以出租。
  招租人:二樓三樓我空了三四間房呢。做倉庫,搞了搞。
  記者:這是賣汽車的?
  招租人:對對對,4S店。  

  備災救災中心註冊地點處有汽車4S店、藥店、羽毛球館等店面(央廣網記者 劉飛 攝)
  武漢紅十字會“備災救災倉庫”使用的是國家專項劃撥土地。按照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劃撥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但是,3年前,有人爆料稱,1998年,武漢市紅十字會和湖北芝友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50年的合同,以每年十萬元的價格,把該地塊出租。而且,還聘請芝友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擔任備災救災中心主任。
  1998年到2005年期間,該地塊實際被友芝友保健乳品有限公司做為牛奶生產基地使用。該乳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袁某。
  武漢東西湖區國土資源與規劃局執法大隊確認,這屬於非法出租。一直負責處理此案的王科長介紹,處罰是沒收其非法所得113萬,並且要按這個所得的10%罰款。
  王科長:當時的調查是113萬,10%的罰款就是11萬。
  記者:它簽了50年的合同,每一年是10萬,加起來是500萬?
  王科長:在發現之前,他不可能是一次性就把500萬交齊呀,按他的實際,到我查他說只收了100多萬。
  而執法大隊塗隊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紅十字會並未依該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辦事,也未提出行政覆議,只是回應稱其經費緊張、非法所得已作善款。  

  有人租用其中的一些倉庫來堆放貨物(央廣網記者 劉飛 攝)
  既然是非法出租,除了罰沒的處理外,這處“備災救災倉庫”要如何處置、使用呢?這裡本該是儲備災害應急物資的地方,但是在非法出租行為被查出後,這裡還在被租做他用。管理部門和武漢紅十字會有何說法?
  現在這處“備災救災倉庫”還在由其他公司對外招租。雖然,雙方曾簽訂一份50年的出租合同,但是,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表示,可視其無效,由紅會還錢、公司還地還房。
  岳屾山: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違反了國家法律或者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性的規定。劃撥土地的話,國家規定是不得進行出租、轉讓。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進行了出租轉讓,那麼這種行為有可能會被認定為一種無效的。
  而作為管理方,對於該地塊仍在出租、轉租給其他經營戶的情況,武漢東西湖區國土資源與規劃局執法大隊王科長表示,知道這個情況,但不清楚原因。
  王科長:他們目前就我所知,我看估計還在,繼續在(租給別人),對。
  記者:還是友芝友在用是嗎?
  王科長:對。
  記者:為什麼沒有停止這個合作?
  王科長:應該是不能運行了,至於還在運行,這個問題我目前還不得而知。  

  有人租用其中的一些倉庫來堆放貨物(央廣網記者 劉飛 攝)
  而對於“相關所得如何使用?為何倉庫仍由其他公司使用出租?是否已受到罰款處罰?”等問題,武漢紅十字會方面都表示,工作人員有變動,有些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他們不清楚。
  3年前,違規出租事件剛被曝出時,武漢紅十字會曾以事情正在處理,答覆輿論疑問。3年後,他們的答案仍是,還在處理當中。
  劉姓工作人員:市政府對這個問題是很重視,多次開過協調會對這個問題進行協調。目前還在處理當中,仍在進行處理當中。我相信也應該給我們一個時間,讓我們有一個時間過程來處理。  (原標題:武漢紅會救災倉庫被曝3年仍出租 管理方:不清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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